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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改〔2025〕123号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中和小组农业种植基地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中和小组农业种植基地项目重新立项的函》(吉农函〔2025〕278号)及附件收悉,根据《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中和小组农业种植基地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请示》区政府批示精神,因项目投资规模、估算调整,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中和小组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前期论证。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510-460203-04-01-484953。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设施用房占地面积共6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具体为:建筑分为上下共两层,一层设计建设农产品保鲜储藏冷库300平方米、农产品保鲜预冷库355平方米等;二层设计建设智慧农业平台操作室180平方米、农残检测室100平方米、看护房180平方米、管理用房70平方米、农产品临时储存用房55平方米、安防监控室40平方米、设备间30平方米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498.6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三亚市吉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办理。
五、原立项批复文件(吉发改〔2025〕101号)同时废止。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